今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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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6 | 阅读次数: | 专栏:信用动态
为进一步提升集团风险防范能力,避免因失信企业在集团各业务板块多头授信造成的集中性风险问题,产业集团已建立失信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管理机制,并进行科学化动态管控。
根据集团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要求,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一旦发生融资担保逾期90天、货款支付逾期60天、资产转让款逾期90天、租金支付逾期60天、合资方违约、重大法律纠纷、转移资产或抽逃资金、存在大量超出自身偿还能力的民间借贷、受行政处罚、负责人失联或因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等影响企业履约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录,产业集团及所属企业原则上在3年内不得再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合作。集团各部门及所属企业的业务人员在业务准入时均须查询失信企业名录,着重核实拟开展业务的单位是否列入名单或者是否符合列入名单条件。
目前,该机制已初步实现集团范围内失信信息的实时共享,各子企业可以在集团内部定期获取失信企业的相关信息,有效打破各业务板块间的信息壁垒,提升整体风险控制协同效率,构筑集团风险防范的坚实屏障。未来,集团将持续落实该机制,优化风险管理体系,不断筑牢风险防控根基,为集团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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