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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苏粮监〔2021〕4号)精神,按照市信用办关于诚信无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市局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市局研究制定《2021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5月17日
2021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
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苏粮监〔2021〕4号)精神,按照市信用办关于诚信无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市局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要求,结合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工作实际,现制定全市2021年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对信用体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粮食流通新型监管机制为重点,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推进失信联合惩戒,营造守法诚信的粮食流通环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进一步优化信用生态环境,努力推进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1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行业守法诚信评价实施办法》,不断强化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诚信自律和信用约束意识,全面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守法诚信水平,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粮食流通监管机制作用充分发挥,严重失信问题得到规范治理,行业监管能力大幅提升。
三、重点工作
1、精准实施“信用+行业”应用。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制度,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完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行政性、行业性、市场性约束和惩戒措施,让“守信获益”“失信受罚”不折不扣的落实,有效防止违法违规等问题的发生。(责任单位:局监督检查处,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2、认真落实“双公示”工作,按照要求做好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归集、处理、公示、上报等工作。优化评价机制,健全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确保评价工作全程公开透明。结合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等级,设定“双随机”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对守法诚信等级优良的酌情减少检查频次,反之,增加检查比例和频次。(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局监督检查处)
3、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无锡市粮油安全信用奖惩办法(试用)》,扩大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对守法诚信优良的粮食经营企业实施政策扶持、金融支持、评优评先等激励措施。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失信信息的核查,依法依规组织严重失信名单的认定和推送。(责任单位:局监督检查处、局粮食储备处,局物资储备处)
4、规范“红黑”名单认定,按年报送“红黑”名单和联动奖惩案例,实施分类级监管;做好信用修复、信用异议处理等工作。督促政策性粮食经营主体依据条件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承诺,并依法依规公开信用承诺书,建立履诺信用档案,做好守法诚信、履约践诺信用记录,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依据,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责任单位:局监督检查处,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5、按规定做好粮食收购、加工、销售、储存和物资储备等各类企业信用承诺工作,并依据《江苏省粮食流通行业守法诚信评价标准》,及时对粮食收储、加工,销售和物资储备等各类企业进行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局监督检查处,各市(县)区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6、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制度,要不断创新信用监管方式,制定信用承诺机制,规范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和具体要求,支持粮食经营者就守法经营、诚信履约等事前作出自律型信用承诺,通过公示公布,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服务对象的监督。(责任单位:局监督检查处、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各市(县)区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7、认真宣传贯彻《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行业守法诚信评价实施办法》,积极利用和参加“10.16”世界粮食日、诚信无锡宣传、食品安全周等主题活动,大力开展信用知识集中宣传和优秀诚信品牌展示。(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局监督检查处)
8、积极参与市“守合同重信用”、“江苏省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信用等级评价”等信用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诚信示范创建工作。(局监督检查处)
9、每季度向“信用无锡”网站至少须提供信息1-2篇,全年不少于4篇。(局监督检查处,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各市(县)区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进。各地要建立信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研究监管新形势新问题,探索行业信用监管模式,按照《无锡市公共信用产品应用清单》、《无锡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无锡市失信行为负面清单》要求,制定信用建设管理机制和监管措施,统筹协调信用监管的重大事项,及时总结监管成效和经验,指导行业信用建设。
(二)加强工作落实。根据年度信用建设工作计划,制订居停行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压实责任。要结合全省库存检查,夏秋粮收购督查、储备粮专项考核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等重点工作,开展信用工作检查,督促计划落实,推动信用信息深度应用。市局将粮食行业信用监管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三)加强诚信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讲好粮企“诚信故事”。结合“世界粮食日”“粮食科技活动周”“质量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守法诚信等级优良企业举行统一的办证仪式,开展“守法诚信经营”承诺倡议活动,在各类宣传活动中大力推介诚信粮食企业。组织信用知识宣讲,开展守法诚信教育,提高全行业依法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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