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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 》,全文如下:
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
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是政府部门指导建立的通过跨部门跨领域 归集信用信息 、为金融机构开展企业融资活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的综合性平台 , 在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 、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更好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 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 , 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 ,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 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加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力度,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 , 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深化信用大数据应用 , 保障信息安全 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推动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 、优化金融服 务 、 防控金融风险 , 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 服务 。
二、加大平台建设统筹力度
( 一 ) 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渠道 。 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平台 ) 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 " 功能 加强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共享 。 信用信息 平台统一归集各类信用信息 , 并根据需要向部门和地方共享 。 依 托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 并联通地方融资信 用服务平台形成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 , 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 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 唯一出口 " 部门向金融机构提供的本领 域信用信息服务不受此限制 。坚持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的金 融 基 础 设 施 定 位 , 为 金 融 机 构 提 供 高 质 量 的 专 业 化 征 信 服务 。
(二)加强地方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 。 对功能重复或运行低 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整合 , 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 一 个省级平台 市县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 , 所有地方平台统一纳 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 , 实行清单式管理 , 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 闲置浪费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 推 动地方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 。各地区要在 2024 年 12 月底前完成 平台整合 有序做好资产划转 、 数据移交 、人员安置等工作 确 保整合期间平台服务功能不受影响 。
(三) 加强对地方平台建设的指导 。 统一地方融资信用服务 平台接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的标准 , 优化信用信息服务 , 促进 地方平台规范健康发展 。 依托城市信用监测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示范区创建 , 加强对提升平台数据质量的指导 。 充分利用现有对 口援建机制 , 进一步深化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合作 , 推动中西部地区加快推进信易贷" 工作 。
三、优化信息归集共享机制
(四)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 。 根据金融机构对信用信 息的实际需求 , 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 , 将企业主要 人员信息 、各类资质信息 、进出口信息等纳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清单 (见附件 ),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适时对清单进行更新 。 各 地区要充分发挥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 , 进一步破除数据壁 垒 依法依规加大清单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 结合本地区实 际编制省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 , 有效拓展数据归集共享的广 度与深度 。
(五)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效 。 对已在国家有关部门实现集 中管理的信用信息 要加大 总对总" 共享力度 。 加强数据质量 协同治理 , 统一数据归集标准 , 及时做好信用信息修复 健全信 息更新维护机制 确保数据真实 、准确 、 完整 。 着力解决数据共 享频次不够 、接口调用容量不足 、部分公共事业信息共享不充分 等问题 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共享效率 。 根据数据提供单位需 求 定期反馈数据使用情况及成效 。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对各 地区和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共享质效开展评估 。
四、深化信用数据开发利用
( 六 ) 完善信息查询服务 。 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按照公 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推送 、信息查询 、信用报 告查询等服务 , 扩大信用信息查询范围 , 完善信用报告查询制度提高信用报告质量 。 支持银行机构完善信贷管理制度 , 加大 信用报告在客户筛选 、贷前调查 、贷中审批 、贷后管理等方面的 应用力度 ,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
(七) 开展联合建模应用 。 支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金融机 构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 , 通过 数据不出域9 等方 式加强敏感数据开发应用 , 提升金融授信联合建模水平 。 鼓励金 融机构积极对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 充分利用信用信息优化信贷 产品研发 、 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等 。
(八)开发信用融资产品 。 充分发挥链主企业 、 集中交易场 所 、特色产业集群 的 信 用 信 息 集 聚 优 势 , 因 地 制 宜 开 展 信 易 贷" 专项产品试点 。 加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 鼓励地方 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 、未来产业 、 绿色低碳发展 、 重点产业链供应链 、 "三农9 等特色功能模块 , 支持金融机 构用好特色化信用信息 面向市场需要推出细分领域金融产品和 服务 。 加快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农户 、 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属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适度提高信用贷款比例 。
(九)拓展提升平台服务功能 。 鼓励地方建立健全 政策找 人" 机制 , 充分发挥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通企业和金融机构 优势 , 推动各项金融便民惠企政策通过平台直达中小微企业等经 营主体 。 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入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依托平台建 立银行机构 、政府 、 融资担保机构等多方合作机制 , 合理简化融 资担保相关手续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等 ,建立线上公证"、"线上仲裁" 机制和金融互联网法庭 高效处 置金融纠纷 。
(十)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 制定信用信息平台的授权运营条 件和标准 。 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 , 依法合规向包括征信机构 在内的各类信用服务机构稳步开放数据 , 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 场 , 提升信用融资供需匹配效率 。
五、保障措施
(十 一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 加强融资 信用服务平台信息安全管理 完善平台对接 、机构入驻 、信息归 集 、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等管理规范和标准体系 有效保障物理 归集信息安全 。 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加强信息授权规范管 理 强化数据共享 、使用 、传输 、存储的安全性保障 提升安全 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能力 , 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 未经脱敏处理或 信息主体明确授权 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不得对外提供涉及商业 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 不得违法传播 、泄露 、 出售有关信用信息。
(十二 ) 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本级融资信 用服务平台建设予以适当支持 , 引导地方平台和融资担保机构加 强合作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 。 鼓励地方制定支持信用 融资的激励政策 , 对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 融资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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