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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信用,共创未来 —— 新业态平台企业劳动用工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4/08/30 | 阅读次数: | 专栏:信用动态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时代,信用工作与新业态平台企业的劳动用工紧密结合,为劳动者和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8月22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了新业态平台企业劳动用工座谈会,邀请了美团、饿了么、滴滴出行、T3出行、享道出行、顺丰同城、盒马鲜生、申通等平台企业代表参会。

  座谈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平台企业分发了《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政策汇编》并组织了现场学习,重点学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

  随后,平台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基本用工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工伤保险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分别从职业技能培训、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职业伤害、参保意识等方面与参会代表们展开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求平台企业加强对第三方合作公司的管理,与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要签订统一规范的用工协议;二是要求平台企业要在工资支付、工作时间、技能培训等方面制定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三是要求平台企业加强宣传引导力度,鼓励符合不完全劳动关系情形的新业态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参保率。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持续关注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维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对新业态平台企业的分类指导和服务,统筹处理好新业态平台企业发展和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之间的关系,做好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携手信用工作开启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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