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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锡山法院上线运行全省首个 “自动履行督促”一体化平台

发布时间:2024/07/29 | 阅读次数: | 专栏:信用动态

  7月18日,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上线运行全省首个“自动履行督促”一体化平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振华、执行局副局长朱荩,锡山区法院院长孙炜共同按下启动键,“平台”正式上线。

  “平台”旨在运用数字化手段,在案件“诉后”“执前”,分类别、分阶段向履行义务人发出不同内容的履行督促短信,以较低成本提高自动履行率,将纠纷解决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化。

  执源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锡山区法院凝聚审执经验,逐步形成了“三前三阶段”的执源治理创新模式,即通过立审执一体化协作,对新收拟执案件进行分类处理,从“执前引导”,到“执前督促”,实现简案“执前化解”,避免执行程序空转;同时树立矛盾纠纷审理终局理念,在“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着眼于执行接续发力,提高自动履行率。在近两年的试点工作运行中,审执人员针对义务承担主体因侥幸心理或疏忽大意等导致的履行瑕疵,通过书面“督促履行提示”、电话通知、电子送达告知等传统模式发出“履行督促”,取得良好成效。

  “一体化”平台上线后,“履行督促”将更具高效化、精准化、智慧化,并为履行状况研判和下一步工作推进提供数据支持。针对已审结案件,“平台”系统内预设多类别提示语言模板,办案人员在案件页面填写履行期限及金额信息后,系统将自动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二日向义务人发送短信提醒,并同步向权利人发送问询短信,根据权利人短信回复情况,自动对督促履行状况进行判断识别,对于实际主动履行完结案件,系统将自动实时流转、归档;对未督促履行成功或存在履行瑕疵案件,及时提醒,由办案干警及时介入进行重点督促,形成工作闭环。“平台”还通过多端登录的方式,对督促案件实施动态管理,审理人员在督促案件、识别履行状态时,可对案件特殊情况添加内部备注提醒,助力执行干警准确了解案件重点,有效实现审执联动。

  “平台”上线前的试运行阶段,督促事项所占用的人工时间精力大为降低,试点部门进入执行案件数量同比减少约25%。“平台”发布后将在锡山区法院全院范围内上线使用,并通过不同类型案件情况逐步丰富和完善应用范围和场景,进一步提升执源治理成效,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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