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江苏无锡

2起典型执法案例!粉尘涉爆企业请注意!

发布时间:2024/02/06 | 阅读次数: | 专栏:信用风险提示

粉尘爆炸具有极强的破坏性,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粉尘涉爆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现公布新吴区2起粉尘涉爆典型违法案例,请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以为戒,及时消除粉尘涉爆重大事故隐患,做好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工作。

案例一:无锡市鸿声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12日,新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市鸿声机车配件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1.该单位打磨车间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铝合金粉尘经检测为粉尘涉爆,该单位打磨车间砂轮机旁铝合金粉尘积聚严重,现场未见粉尘清扫制度及粉尘清扫记录,且车间内使用非防尘防爆电气设备;打磨车间使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铝合金粉尘除尘风道。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十一条第(五)、(十)项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2.该单位未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3.该单位打磨车间属于《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风险代码0708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自 2023 年 6 月投入使用后有新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该单位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处理结果

  无锡市鸿声机车配件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七条、《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新吴区应急管理局拟对该公司合并处罚款人民币10.5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科玛化妆品(无锡)有限公司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4日至6月5日,新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科玛化妆品(无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1.该单位提供化妆品粉尘(FQ03)、化妆品粉尘(FQ04)、化妆品粉尘(FQ06)、化妆品粉尘(FQ08)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为“可爆”,检查当日,该单位彩妆栋外的2号滤筒除尘器正在运行,但系统压差下限、脉冲气压下限和喷淋水压下限设置参数均为0,该单位粉尘防爆安全设备未正常运行。2.该单位产尘车间和滤筒式除尘器属于《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风险代码0303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该单位提供的粉尘检测报告编制日期为2021年12月9日,2022年、2023年第一季度定期报告内,该单位均未对产尘车间进行填报。该单位滤筒式除尘器验收日期为2022年8月27日,2023年第一季度定期报告内未填报,该单位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处理结果

  科玛化妆品(无锡)有限公司粉尘防爆安全设备未正常运行以及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行为,违反《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四)项、《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新吴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合并处罚款人民币5.7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朴某处罚款人民币2.18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文章搜索

专栏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