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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11 | 阅读次数: | 专栏:信用动态

  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探索实践,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题活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认真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是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两手都要硬,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有效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互联网+监管”走在全国前列,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强力支撑。

  《意见》指出,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总体目标,要做到坚持放管结合、并重,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围绕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效能。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有效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形成“放”“管”“服”紧密衔接联动的工作格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保障,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意见》提出了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夯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基础。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建设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象库,强化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支撑。二是创新跨部门综合监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三是探索跨部门综合监管模式方法。创新非现场监管,探索智能监管,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四是整合跨部门综合监管力量资源。整合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综合行政执法资源下沉。五是开展重点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聚焦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降碳减排、食品药品安全、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疫情防控、金融等重点领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协同联动,加快实现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深化拓展监管结果运用。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纳入“放管服”改革重要内容,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建立机制,加快构建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效、智能精准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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